您好,欢迎来到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

文 章首页 >> 
全省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 辽宁日报 发布日期:2018-10-17 00:00:00.0 浏览量:895

   省总工会: 带领职工勇做新时代的排头兵

  连日来,省总工会多次组织机关全体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传达学习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把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转化为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火热实践,把总书记的关怀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勇做新时代的排头兵,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振兴发展。

  省总工会要求,要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的热潮,抓好学习培训,抓好宣传阐释,加强理论研究解读,积极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切实把总书记和党中央对辽宁的深切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要以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引,坚定信心,推进工会干部作风大转变,切实承担起工会组织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做好工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推动各项工作的具体成效作为体现和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成果,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省科技厅: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

  连日来,省科技厅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省科技厅党组认为,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对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推进辽宁科技改革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科技厅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积极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的重要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科技厅党组表示,要把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科技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大力开展技术攻关和研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积极抢占创新发展制高点。要着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特别是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通过成果转化、平台孵化和资金、项目、人才支持等手段,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

  省发展改革委: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坚决把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全委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全委全体干部会议、委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东北振兴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东北振兴把脉定向、掌舵领航。我们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振奋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加力加劲,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在推进结构调整上加力加劲,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在扩大有效投资上加力加劲,进一步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在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上加力加劲,进一步推进“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持续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加力加劲,进一步促进绿色发展;持续在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上加力加劲,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持续在提升和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上加力加劲,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持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加力加劲,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新担当新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辽宁全面振兴。

  省民政厅:紧盯民生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连日来,省民政厅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直属机关各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机关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省民政厅党组表示,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省委部署,抓紧研究制定省民政厅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

  省民政厅党组提出,要突出民政和民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深化因病致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生活困难;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努力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好城乡生活困难人员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