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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6-05 00:00:00.0 浏览量:30705
关于做好2012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省委管理的企业党委(党组),省委管理的高等院校党委:
为深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在线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26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学对象
省直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的在职人员,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省直企事业单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各市参加干部在线学习人员范围,由各市委组织部确定。
二、学习方式
以“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1ngbzx.gov.cn)为平台,学员登录各自的学习专区进行学习。
省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进入“领导干部在线学习专区”参加学习。
其他公务员进入“公务员在线学习专区”参加学习。
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参加学习。
省直企事业单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参加学习。
三、学习管理
1.时间安排。2012年度我省干部在线学习时间自6月20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2.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课程目录见附件l)。必修课程要求学员按照课程目录中指定的课程进行学习,选修课程由学员根据工作岗位及个人需要自主选择进行学习。
3.学员注册。已注册学员,仍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录各自学习专区参加学习。未参加在线学习的单位,到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首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在线学习学员信息采集表》,按照“省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其他公务员”、“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四类学员类别分别进行填写,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在线学习学员信息采集表》发送至lngbzx@126.com。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将为报名学员统一分配用户名、密码。
4.学习考核。参加在线学习的干部,每年度完成学习任务累计应不少于50学分。学分根据课程学时数折算,课程每45分钟为1个学时,每1学时计1学分。学员在线学习视频课件达规定时间,课程学习进度达100%,课程进入“已完成课程"目录,可认定学员完成该门课程的学习。干部参加在线学习时间纳入干部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总量,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度干部在线学习覆盖面广、参学规模大、推进任务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在线学习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统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的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要认真做好学员报名与组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参训率和学习质量。未参加干部在线学习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组织干部参加学习。省委组织部将对省直各单位开展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2.加强管理服务。各市要抓好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分中心建设,安排专门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网络设备;落实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已建立在线学习平台的,要尽快实现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3.加强信息沟通。各单位要加强与辽宁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院委会办公室之间的信息沟通。要确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的联络、管理和服务工作。联系人信息于6月15昏前报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院委会办公室(省人才中心培训处)
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旭
    话:024—23128266
电子邮箱:ollta@tom.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丽媛
    话:024—22904752
    真:024—22904752
电子邮箱:sunliyuan2001@163.com
省公务员局培训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话:024--23448312_
    真:024—23448358
电子邮箱:jibengong@163.com
省人才中心培训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旭鹏
    话:024—22500266
    真:024--22503925
电子邮箱:lngb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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